最好看的新闻,最实用的信息
04月28日 7.0°C-9.3°C
澳元 : 人民币=4.73
基隆
今日澳洲app下载
登录 注册

“你凭什么把小叔赶走,没教养”,儿媳:我离婚了,房子归我所有

2022-03-30 来源: ZAKER 原文链接 评论0条

我有酒和茶。

你有故事,就来找我。

点击上方蓝字即可 " 关注 "。

“你凭什么把小叔赶走,没教养”,儿媳:我离婚了,房子归我所有 - 1

《镜花缘》:" 人见利而不见害,鱼见食而不见钩。"

这是对人性弱点的一种泛指,吃亏上当往往是因为 " 见利而不见害 ",没能做到趋利避害。即便是吃过亏上过当的人,依然有可能犯这样的错误,因为 " 直接经验 " 往往只针对类似的事件。

想要对 " 直接经验 " 进行引申,就需要有 " 分辨利害 " 的思维习惯。

比如,你在职场中遇到了心术不正、口是心非、花言巧语、给你画饼的人,吃亏上当以后,你不能只是在以后的职场中注意同类问题,在日常生活中以及感情生活中,同样应该注意类似的问题。

有的人正是因为没有分辨利害的思维习惯,所以才会在感情中上当受骗,自认为遇到了真爱,结果爱到中途被一脚踢开。

下面这个女人就在感情中遇到过这方面的问题,我们一起来看一下。

“你凭什么把小叔赶走,没教养”,儿媳:我离婚了,房子归我所有 - 2

我本以为感情之事不会像职场那么复杂,结果发现大同小异,也存在各种让人恶心的人,让人不舒服的事。

这可能跟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有关,也跟我太年轻有关,我没有认识到人性中不堪的一面。

我曾经为了那段婚姻做过很多功课,查过各种资料,想知道成为一个怎样的女人才能对男人有吸引力,才能让男人着迷,才能让男人爱我入骨。

关于如何跟婆婆相处,我也做过功课。可是,结果却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,我所做的功课全都没有派上用场。

我万万没想到,对男人有顶级吸引力的,竟是前女友。我在他面前极力表现,显得像个小丑,到最后,他甚至直接跟我摊牌:" 你别费劲了,你越是刻意讨好我,我越是反感,越是会让我觉得还是前女友适合我。"

他的话打乱了我的节奏,我突然不知道该怎样扮演妻子的角色了。

不过这种混乱一闪即逝,紧接着我就生气了,质问他:" 既然忘不掉你的前女友,为何要跟我结婚?为何要在相亲时谎称想娶我?拿我当猴耍是吗?"

我们吵架的内容,被在我们家蹭住的小叔子听去了,作为婆婆安插在我们身边的卧底,他第一时间把我们的私事捅到了婆婆那里。

“你凭什么把小叔赶走,没教养”,儿媳:我离婚了,房子归我所有 - 3

婆婆第二天一大早就登门了,进门就开始数落我。不知道是小叔子传话时添油加醋,还是婆婆故意颠倒黑白,总之全都说成是我的不对,说我不该无事生非跟她儿子吵架。

本来问题并不复杂,但掺和进来的人越来越多,就变得复杂了。因为我受不了被婆家人围攻而反抗,我老公开始受不了了,跟我提了离婚。

我被欺负,又被离婚,当然不会善罢甘休,不会什么都不要就离开。无形的伤害也是伤害,既然他决心要去找他的前女友复合,无法给我无形的补偿,那就只能用有形的补偿代替。在钱和房子之间,我选择了房子。

房子归我所有了,我当然容不下小叔子这个通风报信的小鬼,于是就裹挟着对婆婆的怨恨,将他扫地出门。

婆婆对我兴师问罪的时候,比上次见我的时候更凶恶,质问我凭什么把小叔赶走,骂我没教养:" 房子是我们家买的,既然离婚了,你就该趁早滚出去,而不是鸠占鹊巢把我儿子赶走!"

我拿出离婚协议的复印件给她看,证明房子归我所有。她直接夺过去撕得粉碎,自认为这样就死无对证了,说限我三天之内必须把房子还给她。

我同意了,在三天时间里把房子卖了。既然她步步紧逼,那我就送她一份大礼。到时候她再敢私闯,别人可不会像我对她那么客气。

这段婚姻只给我留下了一个印象:没遇见一个好人,有些甚至比我在职场中遇到的人还恶心。如果这就是婚姻,以后我还有必要结婚吗?

“你凭什么把小叔赶走,没教养”,儿媳:我离婚了,房子归我所有 - 4

她一开始说婚姻跟职场大同小异,后面又说比职场还要复杂,其实差不多。

婚姻也好,职场也罢,都只关乎两种问题:和什么人在一起,发生了什么事。

事情就那么些事情,无论形式怎么变化,内容都不会变。关键是人,因为 " 事在人为 ",跟不同的人在一起,婚姻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。

从婚姻中的人和事引发的思考,引申之后可以应用于职场;从职场中的人和事当中总结的经验,吸取的教训,同样也可以应用于婚姻。

从这个角度来说,她把不幸的婚姻归咎于自己没谈过恋爱,这种说法不严谨。

并不是没有感情经验的人就对感情之事一窍不通,是否明白其中的关键,在于自己是否用心,是否会识人,是否会选择。没有这些觉悟,即便谈过几百次恋爱,结过几百次婚姻,照样一窍不通。

希望她能把她从婚姻中吸取的教训运用到以后的生活中,在感情中受挫不全是坏事,关键看你怎样利用你所吸取的教训。

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站立场。
最新评论(0)
暂无评论


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.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

电话: (02) 8999 8797

联系邮箱: info@sydneytoday.com 商业合作: business@sydneytoday.com网站地图

法律顾问:AHL法律 –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:news@sydneytoday.com

友情链接: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