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奇案:男人经商遇害,案件难以侦破,老马一个举动,抓住凶手
(壹)
1907年的一天,有个男仆跑到外城巡警署报案:“我家主人外出之后,一直没有音信,请长官帮忙寻寻下落。”
巡长问:“他叫什么名字?”
“回大人,我家主人名叫武来福。”
“干什么去了?”
“去南花园卖米。”
“什么时候离家的?”
“前天一早就离了家。”
“他说没说什么时候回家来?”
“他说,在外面休一夜,昨天回家来。”
“有什么人和他一起去吗?”
“没有,只他一个人。”
“怎么走的?”
“他赶着一辆大车。”
“把你主人的衣着、大车和马的模样说说。”
男仆向巡长详细描绘了一遍。
(贰)
男仆走后,警察署正要部署进行调查,便接到了一宗报案,说在永定门外发现一具男尸。
巡长看了报案文书的内容,上面所描绘的衣着、相貌特征与男仆所说的十分接近,断定就是那个武来福。于是,忙通知那个男仆,要他一起去永定门外认尸。
果然不出所料,到达现场,男仆一眼就认了出来,死者正是武来福。尸体陈放在土路的路边,查看死者身上的衣袋,没见有一分半文,出去卖米肯定会有许多银元,没有,显然是被他人抢去了。
再查环境,前后左右都没有人家。巡长仔细查看尸体,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也没有血迹,只是脖颈上有很深的勒痕,显然,他是被人勒死的。身上沾有灰土,灰土就是原地的,而且只有接触地面的部位有。
巡长断定,死者是在别的地方被人勒死,而后移尸抛到这里的。
(叁)
杀人现场在哪里?京城之大,何处去寻?人没了,大车肯定还在。警察署贴出告示,把武来福家大车和马的特征作了详尽的描述。
当天下午便有人来报告,说在天桥南一家的门口,见到过这辆大车,停了一会儿,又不见了。莫非武来福在那家停留过,待一会儿就走了?会不会就是在那儿被杀的?
巡长连忙带着警察赶到那家的门前,一看,这家的男主人并非陌生人,是个经常为非作歹的地痞。还用问吗?杀人越货,移尸野外,他是干得出来的。
巡长把地痞抓来,还请来刑部的主事汪懋麟协助审问。巡长向汪懋麟介绍了这个地痞昔日的恶劣行径。汪懋麟对这些似乎并不感兴趣,只是询问尸体征象和现场情况。
最后,他问巡长:“先发现尸体,还是先发现大车的?”
“尸体先发现的。”
“那就是说,地痞把尸体抛到野地之后,把大车赶回了家?”
“只能是这么回事。”
汪懋麟连续问:“杀人抛尸,还要把大车停在自己家门口,谁会干这样的傻事。再说,武来福进地痞的家,谁看见了?地痞杀人越货,有什么证据?”
他们正说着,又有人来报案,说在右安门那边见到了告示上说的大车。
(肆)
汪懋麟叫上武来福家的男仆,一起赶到那里,经男仆辨认,的确是他家主人的大车。那辆大车停在路边,那匹马悲戚地摇着头。据街坊说,这辆车在这里已经停了大半天。
汪懋麟和巡长去叫那家住户的门,见门上挂着铁锁,显然是家里没有人。街坊说,主人于昨天一早离家出去了。
汪懋麟问:“武来福死在什么时候?”
“前天夜间。”巡长悟出了主事的意思,“这家主人离家正是在案发之后?”
“杀人之后逃逸,不是很常见吗?”
“您认为这家主人是杀人凶手?”
“错不了。”汪主事说,“马的主人死了之后,它肯定会循着老路寻找。长时间停在这里,它的主人肯定在这里呆过,而且时间不会短,不然它不会有这样深的印象。”
巡长询问街坊,街坊说这家的主人名叫董之贵。
一听这名字,男仆叫起来:“我家主人说到过这个名字,好像是在米市上认识的,他俩经常在一起卖米。”
(伍)
巡长立即分派警察,在这儿蹲守。
汪懋麟说:“告诉街坊说,案子已经告破,大车由武家仆人拉回家去。”
案犯最关心破案情况,汪懋麟故意放出“已经告破”的风声,是想让案犯放下心,快些回家来。
果然,警察守候两天之后,董之贵返回家来,警察立即将他擒住。一经审问,董之贵便承认了杀害武来福的事实。
原来,董之贵和武来福是生意上的朋友。董之贵见武来福卖米赚了许多钱而自己生意冷清,便起了歹意。照往常习惯,从米市回来,武来福住在了董之贵家。
夜间,董之贵把武来福杀死,抢掠了他的米钱,趁着黑夜抛尸到野外,把武来福的大车赶走,而后自己离家避风。没想到,老马识途,竟然又找回到董家门口来。
案情真相大白,经过审讯之后,董之贵按律被枪决。
古人云:“老马识途”,这个案子说明了这个道理。所以说,做人不能贪心害命,为一己私欲犯下重罪,在冥冥中也难逃制裁……